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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xing @ 2007-08-14 06:31

 



     作者林立

        FS是东北煤都,我国工业化重镇,早在50年代我国工业化发展初期它就在经济地理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凡到过煤都的旅游现光者不难用“一二三”这3个数字去总结住、行、食、即:最好住FS大酒店一家,必须游水库和张大帅陵墓两处,应该吃朝鲜冷面(早)、清真烧烤(中)、向阳屯小吃(晚)三餐。至于煤都的煤,那更不用说,虽不是俯拾皆是,也算中外闻名的了。然而煤都3日给我留下的最深的印象,不是那堆积如山的煤,也不是一流的水库,更不是南韩的烧烤之类,而是那些酒家附属的舞厅及其数以千计的陪舞女郎。30年代曾有人写了脍炙人口的《铁蹄下的歌女》,而我今天不得不放弃正业去写一篇《煤窑边的舞女》。如能唤起国人的关注,吾之幸甚!

        煤都舞女的兴起,而今无从考察,也无史料记载。不过,究其起源,也可推测为大城市的幅射之故。自然,除了大城市的教唆与诱惑以外,封建势力的残余,殖民统治的沉渣,外来文化的侵蚀,性解放的冲击,下岗就业的艰难,人类本能的宣泄以及舞厅本身的需求,凡此种种均促成舞女群体的产生与壮大。这当然不是我等凡夫俗子所研讨的专题,姑且留待社会学家去议论。不过,本人有幸结识煤都舞女A小姐,并与之长谈,倒也获知煤都舞女约许有那么四种类型。描述如下,以飨读者。

         一、养家型。抽样调查表明,煤都职工平均月薪350元,夫妻两口收入充其量不过七八百元,若还要供养一个小姑姑,小爷爷,每每囊中羞涩,捉襟见肘。倘使想让手头略微活络一点,除了做点小生意以外,最好的出路便是舞女——无本而求大利者也!我曾冒昧地请教A小姐:“你爱人倒也同意让你抛头露面?”A小姐无可奈何地回答:“不让能怎的?”据说,那位矿工小伙子还每晚接送,可见并未影响夫妻感情。相反,每月收入猛增到三四千元,A小姐的穿着打扮也高人一等。煤都此类舞女居多,似乎并未影响到安定团结的局面。此乃家计民生也!

         二、致富型。作为工业重镇的煤都,近时国有企业不甚景气,商业市场也不活跃。更有甚之,许多企业坐吃山空,瘫痪倒闭者则解散企业,职工纷纷下岗回家,每月只有一二百元生活费而已,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就更是难上加难。于是女职工将目光全部落在舞厅一角上。初时为了养家活命,做长了,做活了,慢慢地把它看作一种生财之道。往往姐妹俩仨涌入舞厅,日进千元,一月之内弄个万元户是不足为奇的。有些公司的公关小姐夜以继日,晚上摇身一变而成陪舞小姐,每月收入还胜过总经理呐。这就是舞女行业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无本求利,旱涝保收,终身免税。此乃致富捷径也!

         三、跳板型。如果说舞女这个行当尚未触犯刑法的话,那么以舞女行当为障目而提供性服务的卖淫行为则是违法的。舞女之意不在舞,在乎男女之间也!此类舞女舞艺不通,歌喉更次,而言必称“大哥”,声称自己“什么都能干”。笔者曾遇见此类舞女往往死纠蛮缠,最后黔驴技穷,只好主动提出性服务,全然不顾廉耻二字。要是男士胡调,则相从去开房间,一场云雨之后其收益或可双倍于舞厅小费。有的舞女还会主动提供包间暗房,甚至演出一场“仙人跳”或者麻醉抢劫之类,那么男伴就更惨了。这样以舞为友,以性为本,以钱为的,其社会危害较深重,此乃暗渡陈仓也!

        四、休闲型。与上述三类舞女有着明显差异的是,此类舞女不一定让男士会钞,她们往往自己购票入场,找一个幽静的角落慢慢地品尝不加方糖的奶咖。春宵苦长,那些留守女士、大龄女郎、女企业家、海员妻子等等,她们会冲破家庭的羁绊和旧俗的藩篱步入舞池。只是这些舞女或为休闲,或为时髦,或为娱乐,或为消遣,总之是为了驱散精神之空虚,因而她们也没有上述三类舞女那么“贱”。她们可以拒邀,可以独舞,自然也会伴舞,但非为取利,甚而至于偶遇知音,相约去吃宵夜,在咖啡馆里别叙衷肠也说不定。这类“倒贴户头”在上海等大城市或许不乏其人,但在煤都则是凤毛麟角。据A小姐统计,每个舞厅仅一二位,有时一周也见不到一二位。而本人在第二天晚上邂逅一位涂着眼影的四十左右的女士,当我谢绝她的邀请后,她仍坐下不肯离走,自称新近离异,并央求我千万不要将她与别的舞女相提并论。感动之下,共舞一曲,其舞艺尚可,一扫场上贴面舞风。究其离异之因,回复说,生性好舞,其夫不能理解,于是携女离走。可悲可叹!此乃苦中寻乐也!遂留下七绝答谢之:

         华灯淡照杏腮红,莲步轻移任西东;

          众客围池多贴面,独君横扫踏足风。

        (贴面舞多为原地踏步,无艺可言。)

        此类非营利性舞女当不当归类,还应求教于类型学家。但另有为数极少的胁迫型或盲从型两类舞女,我就自作主张不予划类,以省篇幅。

        煤都舞女之多,可谓泛滥成灾。自古物以稀为贵,舞女一多,自然也就不太吃香。因而于灯红酒绿之中她们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多功能的服务,方能得到些许小费。舞女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是逐步升级,循序渐进的——

        其一是亮相拉客。每当舞客前来购票时,舞女便三五成群涌向这位未来的“救世主”。她们互相推搡,争着在白马王子面前亮相,以她们的纹眉、眼影、樱唇、垂鼻、耳环,口红、敝领、隆胸、蛇腰,丰臀,直至高跟皮鞋连裤丝袜……当然其中不乏微笑服务,而这种微笑服务较之于日本的首创式确实有所改革,并且更加开放。经过七挑八拣,那位骑士终于相中一位卷发女郎,他十分潇洒与慷慨地将舞女拥入舞厅,同时又十分残酷地将落选的舞女扔在身后。我曾请教A小姐,亮相的成功率多少,她笑而不答,追问再三,她才苦笑着说,成败各半,有时直到十一点钟无人问津,只好怏怏返家。空手而回则是家常便饭,因为粥少僧多。

         其二是陪舞伴唱。舞女的“本职工作”自然是以舞为主,然而光是以舞为业的舞女业已过时,当代舞女必须而且应该是多功能的。除了陪舞以外,伴唱是仅次于陪舞的一项服务项目,真可谓“舞之不足,歌之咏之”。所谓舞,实际上乃是一种公开场合中的搂抱,如以标准的现代舞而论,男士右手轻托女士左腰,不得超越脊柱线。但是如今舞场却不讲究,甚至男士双手围抱女士纤腰,而女士双手勾住男士粗颈,如此舞蹈实际上是一种伴随音乐节奏的男女拥抱活动,最多略微加上一点原地踏步而已。煤都舞厅十有八九非青年侣伴共舞,而是临时挑选舞女陪舞,因而其营业性比娱乐性大得多。所谓唱,实际上也是调情的另一种形式,其歌词大多为“妹啊,爱啊,吻啊”之类的陈词滥调,有的纯粹是五音不全的出洋相。不过对于那些一掷千金的花花公子说来,歌与舞的好坏是无所谓的,关键在于舞女“婧不婧”,因而稍有几分姿色的女性略加修饰即可上岗,不必经过什么岗位培训,更不必领取上岗证书,只须原地踏步及畅开嗓门吼几下,那样不仅自娱自乐,而且也算服务到家了(这种载歌载舞大多插在夜总会表演节目的间歇中)。

         其三是斟酒赐茶。这种服务类似于旧上海的“玻璃杯”(在茶楼陪人喝茶闲聊者,有时也兼有卖淫)。而今为大多数舞女所继承并发扬光大之。阔少与舞女进场后,一般包桌,财大气粗者包厢租房的也有。双双坐稳后由舞女点饮料与零吃,此刻,骑士们也只好摆阔,任其点拨;而舞女则摆出主妇的架势满点满叫,借花献佛,明知舞厅货价几倍于商场,她们却全然不顾。据说,舞女们可以从中抽成,但A小姐矢口否认,声明分文不计。我很纳闷,如若没有好处,为何点得那么起劲?莫非香烟、饮料、洋酒、瓜果等等摆满一桌,气派非凡,方显出威风与洒脱?然后,舞女便能忙乎一阵子:点烟、斟酒、倒茶、剥瓜子、喂口香糖或用牙签叉上一块哈密瓜送到男士的嘴边,更温柔一点的还用嘴含上樱桃慢慢地喂到男士的口中。所有这些均做得落落大方、干净利落,可谓服务到嘴。据说,嘴有三大功能:饮食功能、言语功能与性功能,而煤都舞女的主要功能全不在乎手舞足蹈,而在尽心尽嘴也。

        其四是异性服务。在上海等一些国际大城市陪舞是明文禁止的,但在煤都景况却全然不同,此地非但不予禁止,反而受到保安人员的保护(为免麻烦暂不使用“庇护”二字)。穿着制服的保安人员日夜守护着这帮小姐,视如上帝与衣食父母。有些夜总会还专设暗房,为那些“吻之不足,摩之性之”的性男性女提供方便。此刻舞厅经理摇身一变而成“保险公司”经理,公开宣称“与公安局打过招呼”。笔者曾有幸经一位经理介绍并带路,亲临伸手不见五指的小舞厅参观,室内只亮着盏“安全门”的小灯,装有一把外面进不来,里面出得去的保险锁。小舞厅门口有一服务员坐着看书,大约是望风把门者。小舞厅四周置有长沙发,也是方便顾客之举。小舞厅与包房按小时计费,档次则更高一层。令人吃惊的是,提供Sex服务的多为未婚女子,而那些养家型的舞女慑于丈夫的威势而不敢放肆。据说还有许多接受西方性解放宣传的女大学生自愿来舞厅“勤工俭学”,深受各界人士的欢迎。一个嘴里叨着摩尔薄荷烟的外语系三年级女大学生曾与我争论过童贞问题,大有“破瓜之女不愁嫁”之感慨。请允许我用五言绝句概括之:

        童贞不要紧,只要有钱挣!

        破了处女膜,自有娶我人。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公布多年,妇女的尊严并未得到保护,而舞女的淫荡却受到保安人员的严密保护;岂非咄咄怪事?上海俗称卖淫女为“煤饼”,如今煤饼移植煤都,可悲!

         写到这里,看官可能产生一种误解,或许你会认为舞女是一种十分轻松、舒适的职业。其实不然,从业不久的A小姐为我诉说了舞女的血泪史:

         一、徒劳往返。且不说亮相拉客的成功率,即使你获得白马王子的青睐,是否成功在所不定。因为舞女的成功不在于服务到家,而是服务到位后是否小费到手;倘使白吃白喝一阵后一无所获,则无以告慰丈夫与子女。本来此行营生已不光采,然而经济收入补偿了心灵的失落;但如果分文未收,则谁能接受这种事实——白白损坏了名誉,更何况家里还等着嗷嗷待哺的幼孩。心理上最不平衡的是舞女之夫,他们认为妻子的夜班费理所当然是家庭收入的延续,尚不知这份小费得来不易,它是舞女血泪的结晶。小费少则三五十,多则百把元,须看男士的颜色。据A小姐说,有的舞客仪表堂堂,名牌衣裤,西装革履,往往多有吃白食者,舞池终场,一声拜拜,不付一个铜板,其奈我何?反正小费也不受法律保护,不给白不给!舞女状告无门,只好自明晦气,含泪而返。这样,有经验的舞女一般不注重外表,她们往往寻找一些中年男子,或许不会遇到白舞一场的窘况。当她们将小费全数交到在舞厅旁等候送家的丈夫手中,夫妻双双可能潇洒地叫上一辆出租夏利把家还。这时他们才真正地体验到舞女的价值。可每遇分文未收时丈夫的白眼却是最难受的。

         二、拳脚相加。舞女与妓女只有一步之遥,因而这种行当为人不齿,是人人都可以对她拳脚相加的。第一种人是舞客。侍候不周,或舞步欠佳,一不小心踩上舞客那双品牌皮鞋,轻则搧耳光,重则烫烟头,挨打之后还要挨经理的骂,说是冲了生意。第二种人是嫖客。这部分人嫌贴面舞还不够刺激,每每提出过份要求,当被那些“献舞而不卖身”的舞女拒绝后,老羞成怒,于是找茬子拳打脚踢。边打边骂舞女“假正经”,间或也有屈打成奸的。第三种人是醋客。老舞客见到自己熟悉的舞女被人占用,心中油然而生醋意;于是新老舞客争风吃醋,拔剑决斗,家常便饭。而斗输的一方无处出气,移怒舞女,舞女只好忍气吞声。第四种是家客。妻子干了那事,丈夫心里窝囊,渐渐养成认钱不认人的习气。每遇徒劳往返之时,丈夫非但不好言安慰,反而恶言伤人,甚至动手打妻。此时此刻舞女无话可说,只好认命了。由此可见,这种行当貌似轻松,暗含血泪,舞女十有八九神经脆弱,忧心忡忡,逃离出市者大有人在。舞女所梦:舞客、嫖客、醋客、家客;拳打、脚踏、烟烫、刀刺……

         三、跟踪盯梢。由于妻室从事特殊的行当,这不得不引起丈夫的疑虑,于是处处设访,跟踪盯梢是常有的事。倘使受到丈夫的跟踪,那么舞女便要时时留意,舞毕必须弹冠、整衣、扑粉、拢发,待整旧一新后再返回家舍,否则等着她的将是严厉的搜查与拷问。比如说,A小姐回家就受丈夫的搜包检查,一次丈夫在包内搜到一张名片,上面标有美国公司的字样,丈夫马上盘问A小姐。幸好A小姐机灵,回答说舞客散场后就坐飞机走了,这才避免了一场皮肉之苦。更可怕的是,舞池共渡良宵还不过瘾,舞客深更半夜尾随舞女,或以送家为名骗到人稀僻静之处,彼时舞女哑巴吃黄连,或被猥亵,或被奸污。某日深夜,A小姐返回矿区,下车后即遭人盯梢,追到离家门100米处,尾随者一扫骑士风度,如锇虎扑食般地将A小姐按倒在地,然后东拉西扯,A小姐拼命反抗,多处被抓伤,皮鞋也抛出一丈之远,幸好丈夫闻声赶到打跑了歹徒,方避失身之祸。A小姐边泣边说自己的历险记,我的眼圈也红湿了。原以为舞女是舞池里的幸运儿,却不知她们是兽爪下的牺牲品。啊,四十年代铁蹄下的歌女;啊,九十年代兽爪下的舞女!

         四、家破人亡。如果像A小姐一样机灵的舞女用名片明明白白地骗过自己的丈夫,那么此家自然相安无事。但不是所有的舞女都能逃过丈夫警犬似的嗅觉与敏感,稍有疏忽,就会酿成祸害。在酒家我曾遇见一位福建同乡,拉话后得知他曾多次赴东北做钢生意,一再劝我千万别越舞池一步。究其原委,他手指耳边刀疤说,“险些送了性命”。原来他去年夏天路过煤都,进一家舞厅正巧遇到B小姐迎客,于是步入舞场。初时不注意,在频闪灯下B小姐的水汪汪的大眼睛以及闪闪发光的耳坠子顿时迷住了这位南方客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高挑的身材(那是南方小姐所无法具备的),也没有见过那不系背带的紧身袒胸连衣裙,更没有见过那高耸的乳峰及其中间嵌着一条深深的谷线。B小姐点完酒水后,同乡再加了两杯XO,随手塞给女招待50元开瓶费。B小姐并没有高超的舞技,她的舞步完全是一种周而复始的机械运动,她也没有过份的热情与温柔,然而她具有一种特殊的气质,那是一般舞女所没有的。这样她使我的同乡如痴如醉。他当场决定推迟返回时间,连包B小姐三夜,定价是一只18K嵌宝戒子。冷美人终于被南方客商的慷慨所感动,她答应我的同乡的要求,也收下了那只兰宝石戒子。谁知正是这只戒子惹出一场风波。东北大汉绝对不相信自己的妻子与舞客没有奸情,他扯下了妻子的三角裤——啊哈!他找到了凿实的证据——那夹缝里白色的粘液。妻子无法解释,但她心里明白:只缘打碎醋醰子,误把白带当精液。当夜大闹一场后睡下无事。第二天B小姐如期赴约,屁股没有坐热,我的同乡被两位东北大汉像抓小鸡一样地拎出场外,正当东北大汉拔出尖刀欲割舞客耳朵的时候,他的妻子挺身而出,死死拽住丈夫的右手,尖刀从舞客耳边擦过,落在舞女袒露的左肩上……东北大汉见血便逃。冷美人再也没脸混迹舞厅,当夜离家出走,而我的同乡从此发誓再也不进舞池半步。家庭因舞而破碎者不乏其例。舞女之家本来就有裂缝,要是丈夫是个“泥水匠”,倒还可以将这条裂缝涂补弥合,便倘使丈夫偏偏是个血心汉,那么这个家非破不可,甚至还要人亡。事实上,又要当舞女,又要做妻子,两者兼而得之,廖廖无几,而且难以维持几日。呜呼!贞洁难,难于上青天!

         舞女的血泪是流不完的,即使是那些春风得意,夜夜潇洒的舞女,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她也会担心:青春饭究竟能吃多久?将来人老珠黄,门庭冷落;今朝瞻望未来,不寒自慄。有人把舞女比喻为不戴面具的刺客,这仅是她们的一个侧面;而另一个侧面,她们是一群不带手绢的泪人。

         舞女与妇女近音,因而我曾请教煤都一位妇运权威女士,但闻叹息。煤都舞女屡禁不止,越演越烈,早成规模,不堪收拾。有关部门也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但前抓后放,说情者多如牛毛,加以证据不足,教育为主,更何况法不罚众,抓多了,那些矿工家属停产闹公安,影响不好,此事终因抓而不紧,延误战机,姑息养奸,其局面已定,无从下手。不过,一些有识之士也曾提过一些建设性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事情出在门票上,不购门票而入内陪舞者作舞女论,他们力主舞者必购票(无论男女)。这从理论上说是十分妥当的,因为购票共舞,纯属娱乐性,可是他们的论敌却发表了不同的意见,认为这纯粹是表面文章,换汤不换药,买了门票后私下就不会再交易啦?甚至有的舞女本来就买门票,藉此抬高自己的身价,其结果舞客被斩得更惨,可见小小的一点经济制裁根本起不了大作用。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第二种意见——罚!持有这种意见的有识之士在法律文本上找到了自己的依据,既然舞女高收入而不交纳个人调节税,那么就应该罚她们的个调税,甚至罚三至五倍,罚得她们除了脂粉钱以外一无所有,那样舞女行当就能够不禁自止。这个主意得到相当多人的拥护,特别是税务工作人员十分踊跃。不过他们忘了考虑,一旦上税罚款,你就从税务上承认舞女行业的合法性,于是税务局的政敌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有些能人贤士提议第三种方案,干脆公开专设舞女介绍所(如同保姆介绍所一般),加强集中管理,并且疏而导之,来一个舞客介绍一位舞女(排队挂号,统一分配,不论好丑)。这个主意太妙了,实际上它是一把软刀子,公开亮相介绍必定使舞池背后的勾当受到极大的限制,有些人碍于面子也不敢登记申请当舞女,而舞客一见排队分配也倒胃口,那样煤都舞女争抢舞客的有伤风化的丑相能够为之一扫。此议一出,立即遭到经济学家的竭力反对,他们认为,且不说拉郎配有损国体,就说集中管理后舞女纷纷下岗,这几十家舞厅谁来维持?须知煤都大型企业均不争气,煤在自燃,产销不对路或产而无销路,如再不以三产维持收益,则经济滑坡,无法挽救。再说,煤都之夜就靠这几十家舞厅、夜总会稍有光明,一旦禁止,重归黑暗,有损改革开放形象,更不用说改善投资环境了。辩论十分精彩,而且振振有词,字字珠玑。最后轮到煤都一位权威长官总结发言,他总是那么虚心地先征求群众的意见,然后集中群众的智慧作出科学的决断。他认为上述意见很好,都有可取之处,应该综合运用,对舞女问题必须搞社会综合治理。话音刚落,掌声雷动,大家都说他站得高,看得远,从不拘泥于一时一事上。可是一位锋芒毕露的年轻记者却不以为然,他一定要这位权威长官拿出权威的措施来。而那位长官置小记者的“将军”不顾,十分老练地应付了这种时时可见的场面,他说:“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谈具体问题了,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嘛!你们大家讨论一个方案,交上来拿到常委会研究一下,这就叫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小记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怏怏告退,事隔半载,煤都舞女综合治理方案仍未下达,舞厅更趋火爆。但,霓虹灯下隐约传来舞女的泣诉。看!矿工在锅灶旁流汗;听,千万个孩童在伙伴面前低声哭泣。他们只有高举双手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呼吁:救救我妈!解放我爹!

   
                                           





最新评论

2007-08-14 06:51 网址: http://shixing.ycool.com/

血泪斑斑,令人发指!



yinxiang

2007-08-14 08:08 匿名 2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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